工程变更与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发生一般分为三种,即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变更、施工现场措施变更。
一、设计变更是由于设计上的失误,导致各专业本身以及各专业之间出现不合理或违反规定的现象,以及设计违背建设单位的意图的情况,均须对原来的设计进行变更。此变更应在图纸会审时提出。
施工图是进行施工的具体依据,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图纸会审工作一般是在施工单位完成自审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及时发现问题且将问题汇总,并能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高图纸会审的工作质量,把图纸上的差错纠正和补充完成在施工之前。
会审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会后做好会审纪要,就会审中提出的问题,着重说明处理和解决的办法,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单,并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施工,以避免影响工期及增加投资费用,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经会审单位认同签字后,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
二、建设单位变更,主要是变更建设意图,由于委托时对建筑意图和使用功能把握不准等原因,已经完成的设计不能满足新的要求,就需要对原有设计做出相应的变更。变更时应避免改变原有的建筑结构(如必须改变应委托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单),一般变更应使用单位提出经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由建设单位驻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按程序报批后,由施工单位按变更单实施,进行施工。
三、施工现场措施变更主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护、维护方案、施工配合、材料代换、夜班照明、水泵台班等相应出现的技术或施工变更。在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时,甲方现场施工代表和现场施工监理应认真审核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量。在确保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力争要以最小的投入完成必要的施工措施,并估算出签证金额。
凡超出一千元至一万元请示分管校长、主管校长同意,一万元以上的请示校长同意后,要经使用单位、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审计部门、现场施工监理四方签字后,施工单位方能实施。
鞍山师范学院校园建设管理中心
2018年7月